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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科技金融专项、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最高支持100万!
阅读量:1239 时间:2019.07.24

近期北京地区共计14项政策内容,涉及科技金融创新、知识产权贯标、协同创新券等多个领域的专项申报。




一、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海淀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在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和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关于促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行规发〔2018〕11号)、《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2号)、《海淀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3号),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制定并发布了本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所指金融机构具体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消费金融、金融资产、金融控股、银行直投、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等。本申报指南所指类金融机构具体包括:股权投资机构(含天使投资、并购基金、产业基金)、资本控股、券商私募基金、第三方支付机构、金融要素市场机构以及金融科技机构等。原则上享受本申报指南政策支持的企业的注册、纳税、开户、统计地均在海淀区。


对于符合规定的企业、机构可补贴50万-100万。



通知原文:

http://zyk.bjhd.gov.cn/ztzl/kjcx/Afour/sbzn/JRCX/jrcxfz/201907/t20190711_4334549.htm




二、2019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发布2019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对取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根据其实际产生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100%的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该政策面向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通知原文:

http://zyk.bjhd.gov.cn/ztzl/kjcx/Afour/sbzn/ZGCKXC/ZGCKXC/201905/t20190529_4322310.htm




三、海淀协同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进一步盘活海淀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与高校院所、社会服务机构之间形成深度产学研合作格局,根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制定发布海淀协同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整合驻区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资源,支持建设创新资源共享平台、科研设备租赁中心、共享型产业中试基地等创新服务机构,促进区域创新资源融合共享。对企业通过创新服务机构购买研发服务的,通过协同创新券的方式,按不超过实际成交额3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该申报指南面向通过海淀区协创券平台认证,并对符合协创券支持条件的企业提供研发创新服务的机构。


通知原文:

http://www.bjhd.gov.cn/ztzl2014/zxzt/Afour/sbzn/CXSTHJ/xtcxj/201805/t20180529_1512570.htm




四、2019年海淀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为优化融资服务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特制定发布2019年海淀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对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并还款完毕的企业,按照其融资成本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范围包括:


1.企业仅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以及评估费、担保费等融资服务费用; 

2.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并且以除知识产权外的其他资产担保、抵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为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贷款利息。  


该申报指南面向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通知原文:

http://zyk.bjhd.gov.cn/ztzl/kjcx/Afour/sbzn/CXSTHJ/zyrz/201905/t20190531_4324742.htm




五、2019年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加快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用融资等领域推广应用,鼓励企业购买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产品或服务,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制定发布2019年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对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的企业给予购买信用评级报告费用50%~60%的资金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5000元,其中:购买信用评级报告费用<10000元的,按照购买信用评级报告费用的60%进行补贴,购买信用评级报告费用≥10000元的,按照购买信用评级报告费用的50%进行补贴。


对于购买征信报告的企业给予购买征信报告费用50%的资金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1000元。

 

依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的规定,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信用报告,在海淀园2019年度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管理和服务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采用信用报告,向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


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淀园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其它中小微企业)可申报 。



通知原文:

http://zyk.bjhd.gov.cn/ztzl/kjcx/Afour/sbzn/CXSTHJ/xybgfybt/201906/t20190611_4325990.htm




六、关于海淀区新兴领域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现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第9条之规定,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面向全区相关单位开展2019年度新兴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鉴于新兴领域的特殊属性,按照相关规定,本专项资金申报涉及所有文件一律通过线下发布、受理。为此,海淀区委军融办公室特别设立咨询受理办公室,委托专人接受相关单位的申请咨询和材料受理。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包含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事由等信息)、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咨询受理办公室拷贝《申报指南》及相关材料。



通知原文:

http://zyk.bjhd.gov.cn/ztzl/kjcx/Afour/sbzn/ZGCKXC/ZGCKXC/201907/t20190718_4335407.htm




七、关于开展2019年度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房山区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有关政策,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区科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协等单位,面向全区开展2019年度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该政策申报要求与范围:


1、符合房山区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政策措施的相关条款要求(见附件2)。

2、申报事项取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通知原文:

http://www.bjfsh.gov.cn/zwgk/tzgg/201907/t20190710_39966728_fs.shtml




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146号)要求,我局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的普及率。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北京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通知原文:

http://jxj.beijing.gov.cn/ydb/tzgg/298726.htm




九、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口贴息实行目录管理,本次进口贴息申报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该目录包括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和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三部分内容。我局服务贸易处负责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部分,外贸运行处负责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和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部分。



通知原文:

http://sw.beijing.gov.cn/tzgg/201907/t20190717_98214.html




十、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朝阳区“蜂鸟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朝阳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文化产业“高精尖”经济结构,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意水平高、附加值高和成长性强的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产业领域“独角兽”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建立文化产业“战略储备库”,朝阳区正式启动2018-2019年度“蜂鸟企业”认定工作。

为使更多的文化企业了解并积极参与“蜂鸟计划”,本年度“蜂鸟企业”认定范围从国家文创实验区拓展至朝阳区全域,同时采取申报和认定双轨并行的方式,综合考量企业发展规模、质量以及成长性、创新性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认定2018-2019年度“蜂鸟企业”。被认定的“蜂鸟企业”将获得文化产业“政策五十条”等一系列专门政策支持,助力企业飞得更高、飞得更快。



通知原文:

http://www.chycci.gov.cn/news.aspx?id=46955




十一、关于做好北京市总部企业奖励补助延续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9〕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总部企业在京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3〕29号)及其实施办法,现开始受理总部企业(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延续性奖励补助项目申报(2017年度已获得奖励补助项目中涉及第三年奖励补助资金,2019年度新的总部企业奖励补助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该通知面向2017年度已经审核通过并获得了分年度奖励补助资金支持的总部企业(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



通知原文:

http://sw.beijing.gov.cn/tzgg/201907/t20190718_98215.html




十二、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3号)要求,为做好“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等4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



通知原文:

http://sw.beijing.gov.cn/tzgg/201907/t20190718_98215.html




十三、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要求,为做好“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等6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



通知原文:

http://kw.beijing.gov.cn/art/2019/7/16/art_19_79470.html




十四、关于开展2018年度西城园产业政策网上系统基本信息申报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政发〔2016〕16号)(附件1)及《落实〈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西科管发〔2018〕7号)(附件2)有关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中关村西城园产业政策申报工作,首先开展网上系统基本信息模块申报。



通知原文:

http://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826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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