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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0年度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啦!
阅读量:941 时间:2020.08.11

为贯彻落实房山区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有关政策,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协等单位,面向全区开展2020年度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1、申报事项取得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以下是部分知识产权申报项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一)政策参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支持企业实施专利、商标转化项目,对年度内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向银行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额度为应付利息的50%,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本条款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上一年度由企事业单位以其依法拥有的处于实质性实施阶段、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良好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权的财产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信贷资金。


二、国家、市级知识产权资质企业

(一)政策参考

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批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本条款所称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是指上一年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一)政策参考

对年度内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本条款所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上一年度由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享受过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除外)。“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上一年度由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四、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一)政策参考

对年度内获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每项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本条款所称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是指上一年度由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五、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一)政策参考

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年度内获得国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每件奖励1万元;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每个国家每件奖励2万元,每件发明专利奖励不超过五个国家。

同一法人单位每年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本条款所称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是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香港知识产权署、澳门经济局、台湾智慧产权局提交申请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并在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联系人及电话:中知在线 

胡志坚  1857182639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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