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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实施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评估费资助 申报指南
阅读量:2574 时间:2017.05.15

一、项目说明
为促进我市专利工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重点推动专利运用,加强专利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鼓励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根据2014年9月26日印发的《江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2014年专利工作的通知》(江知〔2014〕27号),特制定本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已获得2014年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科技贷款项目贴息并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的企业。
(二)在申报通知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助。

三、资助标准
对申报对象专利评估费用进行资助,标准是专利质押融资贷款额的1%,单笔贷款最高资助额为5万元(含5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将申报材料交辖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后,再报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二)江门市知识产权局审核申报材料后。办理资助款项拨付工作。

五、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一)《江门市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评估费资助申请表》(双面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费用票据复印件。
(四)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复印件。
(五)专利质押融资的专利评价(或检索)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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